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构建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
2020-11-13  

教育是国之大计、党之大计。近日,中共中央、国务院印发了《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》,这是指导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,全方位立体化系统性地对各教育阶段、各教育主体提出了改革方向,牵住了教育改革的“牛鼻子”,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,破除“五唯”顽瘴痼疾,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、人才成长观、选人用人观具有重大意义。

第一,《总体方案》针对性强,着力破解中央关心、群众关切、社会关注的重大教育改革发展问题。现有评价体系是历史形成的,在当时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,曾经发挥了积极作用,但也暴露出简单化片面化近利化等弊端,越来越不适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,日益成为阻碍建设教育强国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制度性障碍。党和政府不断推进教育评价体系改革,努力破解难题打破僵局,营造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,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

必须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。习近平总书记就深化教育评价改革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,特别是在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上作了集中论述,明确提出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,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;要坚决克服唯分数、唯升学、唯文凭、唯论文、唯帽子的顽瘴痼疾,扭转教育功利化倾向;坚决改变简单以考分排名评老师、以考试成绩评学生、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;国家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国有企业要率先破除唯名校、唯学历是举的导向,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,给全社会带个好头,担起育人的社会责任。

第二,《总体方案》科学性强,准确把握“破”与“立”的平衡、“唯”与“不唯”的尺度。循序渐进破解教育评价体系改革难题。《总体方案》充分考虑教育评价改革的艰巨性、长期性,着眼于与中国教育现代化总体进程相适应,分两个阶段提出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目标。围绕党委和政府、学校、教师、学生、社会5类主体,坚持破立结合,重点设计了5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。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。“破”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,“立”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。二是改革学校评价。“破”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,“立”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。三是改革教师评价。“破”的是重科研轻教学、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,“立”的是潜心教学、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。四是改革学生评价。“破”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,“立”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。五是改革用人评价。“破”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,“立”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。

第三,《总体方案》指导性强,是引领教育系统深化评价改革的总开关。把握党委和政府评价改革这一关键点。《总体方案》明确提出“三不得一严禁”要求: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,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、教育部门、学校和教师,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、经费分配、评优评先等挂钩,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,严禁公布、宣传、炒作中高考“状元”和升学率。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、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,依规依法问责追责。

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引导教师更好履行教书育人职责,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扭转当前学生评价存在的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等错误倾向,树立正确用人导向,破除“唯文凭”的弊端,正向牵引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等方面,《总体方案》都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改革举措。

(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副所长 曾天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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