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中共中央 国务院颁布《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,为我校建设发展提供良好的机遇。
意见分为总体要求、优化布局与办园结构、拓宽途径扩大资源供给、健全经费投入长效机制、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、完善监管体系、规范发展民办园、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、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部分。旨在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,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,更好实现幼有所育。
意见指出,党的十八大以来,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,资源迅速扩大、普及水平大幅提高、管理制度不断完善,“入园难”问题得到有效缓解。但是,由于底子薄、欠账多,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,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,“入园难”“入园贵”依然是困扰百姓的烦心事之一。主要表现为: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,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,教师队伍建设滞后,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,保教质量有待提高,存在“小学化”倾向,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、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。
作为以教师教育为主体,以学前教育为特色的普通本科院校,《意见》的颁布在教学科研、管理服务、师资建设、招生就业等各方面为我校提供有力支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