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公告
发展规划处函〔2019〕15号
国际交流与合作处:
为全面评价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,请你处提供并填写以下有关数据:
项目
2016年
2017年
2018年
国际
交流
与
合作
1
与国(境)外大学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的学校
2
每年选派教师赴国(境)外学习交流的情况
3
与国(境)外高校联合培养学生规模
联系人:朱红 曹睿,电话:81530240。
发展规划处
2019年4月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