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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学校《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》执行情况中期检查和规划修订调整的函
2019-04-09  

发展规划处函〔2019〕12号

­­­­­­­­­­­­­­基建处:

为全面评价学校“十三五”事业发展规划实施以来的总体情况,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,促进“十三五”各项规划建设目标的有效达成,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并经校领导同意,决定开展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》中期检查和修订调整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
一、中期检查

撰写2016年初至2018年底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》实施情况报告,主要内容包括:

(1)部门涉及到分规划的任务进展及主要指标、重点任务、重大项目的完成情况。

(2)为完成分规划目标任务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。

(3)分规划实施中发展指标未完成情况,原因及解决办法;分规划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主要困难,问题产生的原因,解决办法。

(4)进一步推动分规划实施的对策与措施。

二、修订调整

在认真学习全国教育大会、教育部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、《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《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》等精神的基础上,结合我校发展实际,对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 校园基本建设规划》进行修订,对目标和任务、有关发展数据进行适当调整,形成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(2018年修订版)》。

三、工作要求

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》是指导学校“十三五”期间校园基本建设发展的纲领性文件,是教育部专家进校评估查阅、询问的重要内容。请你处高度重视并按时、高质量完成规划的修订工作。

请将《<陕西学前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>实施情况报告》《陕西学前师范学院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(2018年修订版)》纸质版经部门负责人签字、部门盖章后于4月30日前送交发展规划处(行政楼316室),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ssyfzghc@163.com

联系人:朱红 曹睿,电话:81530240;

办公地点:行政楼316室。

发展规划处

2019年4月8日

附件【关于开展学校《“十三五”校园基本建设规划》执行情况中期检查和规划修订调整的函 发展规划处函〔2019〕12号.doc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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